法 音 2005年第2期 (总第246期)第23页

南京国民政府与《清藏》的印刷

陈金龙

  《清藏》又称《乾隆版大藏经》,因其每函首册刻有“皇图巩固,帝道遐昌”的“龙牌”,故亦称《龙藏》。清雍正十一年(1733),清世宗雍正帝敕令雕造汉文大藏经,在北京贤良寺设立藏经馆,由庄亲王允禄、和亲王弘昼、贤良寺住持超圣等主持刻经事宜。雍正十三年(1735)开雕,乾隆三年(1738)刻完,历时五年。《清藏》收书1670种,7240卷,724函,依《千字文》字序编目,自“天”字起至“机”字止,共724字,每字一函,每函十卷,合计经版79036块[1]。《清藏》完全按照经律论、大小乘、杂藏的顺序编排,成为中国历代最权威的皇家宫廷版藏经。

  《清藏》经版,原存武英殿,由前清内务府保管。颁印《清藏》,为前清褒扬僧寺之盛典。后达天等以印刷不便为由,奏请移藏柏林寺,由僧录司与柏林寺住持共同保管。咸丰、同治以来,由于内忧外患,准许僧寺奏准印刷,内务府及僧录司疏于监管,导致版片凌乱,卷帙混误。光绪初年,由理藩院经承张平泉居士,出资请柏林寺住持昆峰和尚购木作架,历经三年,始整理就绪。民国初年,《清藏》改由内务部及柏林寺住持共同负责保管。1920年,叶恭绰居士条陈重加整理修葺,登架编号,并厘定《释藏经典颁给规则》8条、《释藏经典印刷规则》12条、《释藏经典保管规则》8条,经北京政府核准后公布施行[2]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清藏》由内政部北平档案保管处负责管理。1930年7月,开始“整理内部,重晾经版”。1931年,内政部派总务司长孙祖昌、礼俗司科长张镛赴北平调查《清藏》经版情况,对经版数目、藏经卷目、保管现状等进行了详细考察。1933年3月,奉内政部令拨归北平古物陈列所管理。嗣后因柏林寺驻有军队,1934年5月由陈列所出示布告维护经版库[3]

  1935年春,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在总理陵园建筑藏经楼,保存历代大藏经。鉴于《清藏》“博大精良”,拟特印一部赠楼供奉。国内佛教界名流、名刹、佛教团体获悉这一消息,纷纷呈请附印。

  国民政府对于《清藏》的印刷十分重视,专门制定了《释藏经典领印规则》。该《规则》经国民政府核准,内政部于1935年10月公布,1936年5月又对此作出了修正。《规则》规定:领印释藏经典应由领印人申述需用经典理由,呈请内政部核准;领印人向部缴纳领印费每部五百元,存柏林寺作修理经版及印经时杂费之用;与印刷商人订立合同呈部核定后,由部通知柏林寺住持遵办;领印释藏经典时,不得将经版运出寺外,不得损坏版片,不得偷印私卖,经版印毕上架不得凌乱次序,领印人及印刷商人若违反规定,则按其情节轻重分别处罚;印刷释藏经典期间每年分为三月至四月、九月至十月两期,每届印刷经典,柏林寺住持须将启库及竣工日期分别报部备查;印刷经典期内禁止闲杂人等入寺游览;释藏经典印刷完竣,由内政部派员点验经版,储存库内,并于经典装运时验封经箱,发给护照,咨请财政部转饬沿途关卡查验放行[4]。由内政部颁专条规范《清藏》的印刷,本身说明国民政府对此事的重视。从规则的具体内容来看,内政部对于《清藏》印刷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

  事实上,对于印刷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内政部都有监控。1936年6月15日,国民政府文官处致函范成法师,“希即前往内政部接洽”[5]。与内政部面商之后,6月21日,中国佛教会正式委托范成法师赴北平主持印刷事宜,圆瑛法师代表中国佛教会出具委托书,开列所有委托条件[6]。范成法师即偕办事人员于6月25日到达北平,经与北平市佛教会、社会局、古物陈列所协商,定于7月1日成立“丙子印刷清藏事务所”于柏林寺,并于当日开库整理、洗刷经版。范成法师与印刷承揽人北平琉璃厂本立堂书铺主人刘耀庭订立的印刷合同,与北平大成泰纸庄订立的迁安文宣牌号购纸合同,也于6月27日呈送内政部备案。同一天,范成法师致电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应办手续已妥,专待内部通知开工,乞就近催部迅予施行”[7]。7月1日,在北平古物陈列所的监视下,印刷清藏事务所开启经库,并接着进行了修理经架、整理经库、保护经版等具体工作。7月9日,范成法师还致电国民政府主席林森:“经版整理洗毕,各事俱备,专待内部公事,乞就近催蒋部长电平钱主任,以便开印。”[8]因内政部、北平古物陈列委员会没有及时发出开印的指令,7月30日,范成法师致电国民政府文官处:“筹备早经就绪,专待内政部令到达开印”,“因此次印刷部数甚多,恐延至冬季刷印,诸有不便,请转呈主席,恳催部速发,俾便开印,以免工人旷置,应速着手为宜”[9]。内政部仍未就此作出反映。8月11日,范成法师再次致函国民政府文官处,要求尽快开印。与此同时,范成法师也呈文古物陈列所,请准予先行开印。后得到古物陈列所的同意,可先行印刷。内政部之所以迟迟未准开印,并非无端拖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请印《清藏》的数量、名单几经变动,内政部要求补办手续后才能开印。8月18日开始印刷后,古物陈列所逐日派人到所监视,内政部也派人来所参观,了解印刷进展及修理经库与经版架、补刻残损经版与保管方法的情况。1936年12月1日,内政部批准柏林寺住持福振等拟具、范成法师修正的《清藏刊颁后变迁之考证》一文,附刊《清藏》目录末端[10]。该文对《清藏》的由来和经版变化情况作了详细考证,有助于了解《清藏》的概貌。可见,内政部对于《清藏》印刷的全过程都有跟踪和监督。

  内政部对于印刷《清藏》应缴的领印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灵活处理。1936年6月14日,中国佛教会呈文内政部提出,鉴于社会经济极形凋敝,各寺募集经费至为困难,按《领印规则》第三条规定每部应缴纳之领印费500元,拟请免予呈缴[11]。内政部主管司考虑再三,深感免缴领印费之请因已有《释藏经典领印规则》规定,“似难照准”,但因有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居间协调,内政部也未严格按《释藏经典领印规则》办理。1936年6月8日,内政部部长蒋作宾致函林森,表示对于每部应缴之领印费,“拟由部专案呈请核免”[12]。后经行政院核准,各部免缴领印费。8月5日,国民政府文官处致函范成法师,告知行政院已准免领印费。

  对于印刷的数量,国民政府也尽可能满足佛教界和社会之要求。最初请印者有14户,每户1部,每部计法币3200元,由中国佛教会呈请内政部备案。1936年6月,中国佛教会呈文内政部,称“释藏经典包罗广博,我国所存柏林寺释藏经版片,在清代校刻最精,迄无阙损”,请准予领印[13]。后汉口佛教正信会会长李子宽请附印1部,补办手续后也得到内政部、行政院的批准。1936年8月22日,国民政府文官处致函范成法师,表示国民政府主席同意共印15部,“未便再议增加”。但最初请求附印的湖北汉口古德寺、江苏苏州灵岩寺、上海世界佛教居士林、四川嘉定凌云山大佛寺、北平市广济寺5户,由于经费筹措困难,只好放弃,继而又有太虚、叶恭绰、唐慕汾、美国大使福开森4户请求增加印刷。9月17日,国民政府文官处致函范成法师:“请求增加之四户,虽不在免费之例,但亦未尝绝对不许印刷”,但“领印费应先缴纳”[14]。后范成法师多次呈文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国民政府文官处、古物陈列委员会,力陈请求增印的4部,“均与宏扬佛法、普及文化有关,与普通请印者有别”,应“援照平等待遇”,以“示国家有宽容之量”[15]。1937年1月13日,内政部致函国民政府文官处,“所请添印藏经,既系连同前经核准付印之十五部一并付印,自可援案邀免”[16]。1936年9月7日,宋哲元委员长,偕富占魁、邓哲熙等要人前往柏林寺印刷清藏事务所参观印刷,“浏览已印成经藏,旋周览经库,见雕版七八万之巨,认为国家文化之宝,极为赞叹”[17]。参观之后,宋哲元认印4部,也获得内政部的批准。因此,国民政府对于《清藏》的印刷数量,在严格控制的同时,尽可能满足有关各方面的要求。累计前后申请印刷者有28部,最后实际印刷者为22部。请印的具体情况如图表所示。

  国民政府对于印刷《清藏》如此重视,一方面是因为《清藏》在中国文化史上具有较高的价值,印刷《清藏》既关系中国文化的弘扬,也能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化的魅力。佛教界认为,“以佛教之博大精深,中华为大乘根性地,《龙藏》尤为内典之精华,其所收罗宏富,去取谨严,校核精当,行款整齐,迥非宋明诸藏所可企及”[18]。印刷《清藏》之举,符合南京国民政府当时倡导的文化复兴。

  另一方面,请印《清藏》者,既有政要,如林森、戴季陶、宋哲元,也有佛教界的名流,如太虚、叶恭绰,甚至有美国大使。有政要请印或前往参观,国民政府和内政部只得重视,并给予政策上的倾斜。

  对于此次印刷《清藏》,佛教界给予高度评价。湛山寺在叙说请印《清藏》缘由时指出:官版《清藏》“为世界文化艺术中有名之作,此次能一时刷印二十余部,流通中外,实为盛举。据闻工精而价省,不特为宏扬佛化之大助,裨益于国际之声誉,尤非浅鲜也”[19]

  【注释】

  [1]《清藏刊颁后变迁之考证》,《北平佛教会月刊》,印刷清藏特刊,1936年10月,第4页。另有一说认为,《清藏》收书1669种,7239卷。

  [2] 《北平柏林寺龙藏经版纪要》,《佛教评论》第1卷第2期(1930年4月),第110—114页。

  [3]《清藏刊颁后变迁之考证》,《北平佛教会月刊》,印刷清藏特刊,1936年10月,第4页。

  [4]《释藏经典领印规则》,台北“国史馆”馆藏档案,档案号0518.14—8177.01,微卷号214—1964。

  [5] 《国民政府文官处为清藏印刷事致范成函》(1936年6月15日),《北平佛教会月刊》,印刷清藏特刊,1936年10月,第20页。

  [6]当时也有舆论认为范成是受国民政府主席林森之托,但国民政府否认这种说法。如当《大美晚报》载有“主席派人赴平重印大藏经”的新闻时,国民政府认为“报载与事实不符”。但从后来范成屡次直接向林森报告情况,或请求林森催促内政部快速办理有关手续的细节不难看出,范成主持其事确有林森委托之嫌。参见台北“国史馆”馆藏档案,档案号0518.14—8177.01,微卷号214—2012。

  [7] 《范成为印刷清藏开工事致林森电》(1936年6月27日),台北“国史馆”馆藏档案,档案号0518.14—8177.01,微卷号214—1994。

  [8]《范成为清藏开印事致林森电》(1936年7月9日),台北“国史馆”馆藏档案,档案号0518.14—8177.01,微卷号214—2006。

  [9] 《范成为开印清藏事致国民政府文官处电》(1936年7月30日),台北“国史馆”馆藏档案,档案号0518.14—8177.01,微卷号214—2016。

  [10] 《内政部指令》(1936年12月1日),《内政公报》第9卷第12期,第207页。

  [11]《中国佛教会为领印释藏经典事致内政部呈》(1936年6月14日),台北“国史馆”馆藏档案,档案号0518.14—8177.01,微卷号214—1978。

  [12]《蒋作宾为领印释藏经典事致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函》(1936年6月8日),台北“国史馆”馆藏档案,档案号0518.14—8177.01,微卷号214—1961。

  [13]《中国佛教会为领印释藏经典事致内政部呈》(1936年6月14日),台北“国史馆”馆藏档案,档案号0518.14—8177.01,微卷号214—1978。

  [14]《国民政府文官处为增印清藏事致范成函》(1936年9月17日),《北平佛教会月刊》,印刷清藏特刊,1936年10月,第23页。

  [15]《范成为增印释藏经典事致国民政府文官处处长魏怀函》(1936年10月17日),台北“国史馆”馆藏档案,档案号0518.14—8177.01,微卷号214—2052。

  [16]《内政部为免释藏经典领印费事致国民政府文官处公函》(1937年1月13日),台北“国史馆”馆藏档案,档案号0518.14—8177.01,微卷号214—2081。

  [17]《北平晨报二十五年九月八日新闻一则》,《北平佛教会月刊》,印刷清藏特刊,1936年10月,第8页。

  [18]《北平市私立佛教图书馆请印清藏记》,《北平佛教会月刊》,印刷清藏特刊,1936年10月,第11页。

  [19]《印经因缘·湛山寺》,《北平佛教会月刊》,印刷清藏特刊,1936年10月,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