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音 | 2004年第9期 (总第241期)第11页 |
为了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宗教工作会议及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国佛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和成立五十周年纪念大会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藏传佛教自身建设,本会藏传佛教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于2004年8月18日至19日在拉萨举行,共有30位委员和特邀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圣辉副会长在开幕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听取了嘉木样副会长在闭幕会上的重要总结讲话。中共中央统战部二局副局长、西藏办副主任斯塔同志代表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出席了会议,西藏自治区甲热·洛桑丹增副主席到会祝贺,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阿塔常务副部长、自治区民宗委土登助理巡视员到会祝贺并致辞,中国佛协西藏分会珠康会长在会上致辞。与会委员和代表对会议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并对藏传佛教工作委员会下一步的工作任务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真听取并讨论学习了圣辉副会长在开幕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会议认为,圣辉副会长的讲话高屋建瓴、内容精辟,是本次会议中具有指导性的重要文件。讲话回顾了中国佛教协会多年来重视和支持藏传佛教事业建设和发展所做的工作。本次会议在西藏拉萨召开,是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以来的第一次,体现了本会新一届领导对藏传佛教工作的高度重视,因而具有特殊意义。相信必将进一步密切中国佛教协会和藏区佛教的深厚因缘,必将对全国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和藏传佛教的自身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讲话指出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全面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央宗教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国佛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精神,就加强藏传佛教自身建设、提高爱国爱教的思想觉悟、培养佛教人才、加强活佛转世工作、坚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提出今后的工作任务。讲话要求藏传佛教工作委员会从提高爱国爱教的思想觉悟,坚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落实宗教政策,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加强佛教教育、促进人才建设,做好活佛转世工作等六个方面,继续贯彻落实中国佛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和本会成立五十周年纪念大会精神,团结一致,同心同德,为藏传佛教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我们应有的力量,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勇猛精进。
二、与会委员和代表先后参访了大昭寺、哲蚌寺、色拉寺,并听取了哲蚌寺寺管会的汇报。大家认为,这几所寺院规模宏大、殿堂庄严、僧众整肃、管理有序,留下了深刻而美好的印象,体现了藏传佛教在当地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自治区佛协的指导下,不断发展和进步,起到了团结信众、稳定社会、弘扬佛法、传承文化、扩大交流的积极作用。
三、与会委员和代表还就藏传佛教当前的形势及所面临的问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大家表示,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周围,在当地党和政府的领导下,高举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护国利民的旗帜,为顺利实现西藏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多作贡献。
四、会议认真听取了嘉木样副会长在闭幕会上所作的重要总结讲话。会议认为,嘉木样副会长的讲话对本次会议作了很好的总结,充分肯定了会议所取得的成果,分析了藏传佛教当前的形势和面临的问题,明确了当前的主要工作任务,号召广大藏区佛教徒更加爱国爱教、团结进步、加强学习、反对分裂、发挥优势、迎接挑战,继续发扬藏传佛教优良传统,不断推动藏传佛教各项事业顺利开展,进一步为藏区的繁荣和稳定,为国家三个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会议认为,加强藏传佛教教育工作,促进佛教人才建设,是关系到藏传佛教命运和走向的头等大事,不仅要继续办好各藏语系佛学院,培养大批信仰坚定、道风纯正、戒律精严、精通教理的爱国爱教藏传佛教人才,还要下大力气将近期恢复的藏传佛教界多年希望的高级学衔制度工作抓实、抓好,规范化、制度化,使之为藏传佛教人才培养工作做出更大的成绩。会议强调,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独立自主、积极稳妥、合理合法、如法如律地做好活佛转世工作。
六、会议要求与会人员认真学习圣辉副会长在开幕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嘉木样副会长在闭幕会上的重要总结讲话,领会精神,理解实质,在本次藏传佛教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之后认真传达、贯彻落实,结合藏传佛教地区实际,更加有效地开展工作;进一步发挥藏传佛教工作委员会各位委员的专长与优势,集中集体智慧,参与藏传佛教重要事务的筹划与决策,团结藏传佛教界,推动藏传佛教各项工作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健康发展,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