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音 | 2004年第2期 (总第234期)第3页 |
世界市场的扩大和深化,交通、信息网络化的形成和发展,加速了全球化特别是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它是现代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全球化不是一种选择而是一种现实,一种客观趋势。
全球化也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普及,同时又可能加剧世界发展的不平衡局势,加重贫富分化,扩大南北差距。进而加大了全球性问题解决的难度,甚至使之变成积重难返、灾难深重的全人类危机。
资料显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人均GDP的差距,1985年是43倍,到1994年扩大为62倍;1960年全球化之前,世界上20%富人的收入是20%穷人的30倍,1997年这一比例达到74倍[1]。表明国与国之间、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悬殊进一步拉大,这是全球化加剧贫富分化的一个危险征兆,已引起国际有识之士的高度关注。法国学者伊格纳西奥·拉蒙内特充满忧虑地说:“如果我们估算当今世界全球化进程的话,情况将会如何?贫困、文盲、暴力和疾病与日俱增。在59亿世界人口中,至少有5亿人生活舒适而45亿人却一贫如洗。即使在欧盟国家,有1600万人失业,5000万人生活在贫困之中。全球358位富豪(拥有10亿美元以上)的总财富占全球45%或等于26亿最贫穷人口的年收入总和,这就是危险的经济全球化世界。”[2]应该说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或是杞人忧天,而是给国际社会的一个警钟,给人类世界提出的一个严峻问题,全球化是否会使少数国家少数人享受其带来的好处而让大多数国家大多数人承受其带来的不良后果呢?国际社会应该做出怎样的努力去解决这一问题呢?
由于地理、历史、社会以及国家政局、经济政策的多方面的原因,在全球化的浪潮中,许多最不发达的国家正日益面临“边缘化”的威胁,而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又使这些国家雪上加霜。许多非洲和拉美国家,出口的多是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价格逐步下降,大量进口的工业品价格又高,导致大量举债以弥补国际收支逆差,因而背上沉重的债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0年上半年公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显示,到1999年底,发展中国家所欠的外债为20382亿美元,有的最不发达的国家甚至连支付外债利息都无能为力。世界贷款实际利率从1974年至1979年的平均0.9%上升到1980年平均5.58%。面对这种情况,国际社会也曾做出努力,但无奈发达国家应者寥寥,如联合国规定发达国家应将国内生产总值的0.7%用于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援助,而1997-1998年只有四个欧洲国家达到这一标准。日本的官方发展援助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28%,列倒数第二位;美国列倒数第一位,在2001年财政年度预算中,美国用于对外发展援助之开支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0.11%[3]。当然,许多不发达国家的战乱、动荡、腐败成为发达国家不愿为之提供援助或减免债务的理由。但这样做能解决问题吗?全球性问题诸如人口爆炸、难民潮、核武器扩散、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锐减、温室效应、水源缺乏,离开了众多发展中国家能够解决吗?回答是否定的,既然如此,人类该怎样做呢?
古典经济学大师凯恩斯的思考令人深思,他说:“我们将自由地回到宗教信仰和传统美德的那些最确切的原则上来……贪婪是一种罪恶,高利盘剥是一种不端行为……我们将再次把目的看得高于手段,宁愿取善而不为实用。”[4]是的,我们应该回到作为人类智慧和教导的伟大宝藏的各大传统宗教,谛听那些历久弥新、对人类具有永恒价值的伟大教导。当法利赛中的一位律法师问耶稣,他的第一紧要的诫命为何时,耶稣回答道:“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爱邻如爱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与先知的总纲。”(《马太福音》22:37-44)。这里“邻人”具有超越不同地位、种族、教派、国家和地域的全人类性质,是普世之爱。巴哈伊教学者乔治·汤森说:“所有(耶稣基督教的)戒律,无论消极的积极的,都是为了消除疏远,促进爱、和谐与一致。他想尽办法去清洗人的心灵中的自私,教育人从自我中心走向世界中心。”[5]
佛教从平等慈、同体悲的基本观念出发,展示了其利乐众生的伟大胸襟。印顺法师说:“慈悲为本表达了佛教的真实内容,是佛法的根本。与中国文化的仁爱、基督文化的博爱是相同的。”[6]“慈是与乐,悲是拔苦,一方面多予人快乐,一方面减除人的苦痛,名为慈悲。”[7]基于“慈悲为本”的佛教,主张“所行惠施,不求其报”的布施,牺牲自己的精神和物质利益,甚至生命。《古兰经》也教导人们应当亲爱近邻、远邻和伴侣。还有印度教、锡克教、犹太教、……,可以说关心他人、关心人类、关心生命,是世界各大宗教的基本教谕。
但是,我们的许多国家、许多人所作所为却与世界各大宗教的教谕南辕北辙,背道而驰。
我们痛心地看到:(1)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在全球范围的产业结构调整中,有的发达国家把落后的企业,污染大的企业转向其它发展中国家,把潜在的经济危机因素转移到其它国家,美国39%的“肮脏产业”已经转移到第三世界,日本60%以上的高污染产业已转移到东南亚和美洲。(2)有些工业发达国家在环境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如美国法律规定严禁在本土销售使用剧毒杀虫剂——涕灭威、有机氯杀虫剂、阿尔德林等,而同时又规定企业出口这些产品是完全合法的。1991—1994年间,美国共向10个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出口了2600万吨有毒杀虫剂。(3)据联合国环境署统计,工业发达国家产生的有毒废弃物占全球产生量的95%。1986—1988年两年间共有350万吨有毒废弃物运往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8]。(4)战争造成了无数生命的消失,耗费了宝贵的地球资源,破坏了自然环境。两次世界大战,时间长达十几年。第一次世界大战33个国家15亿人卷入战争,1300万军人阵亡,由这次战争所导致的饥饿和灾难又夺去2000多万人生命,战争耗费约3321亿美元。第二次世界大战,61个国家参战,战争中死亡人数达5000多万,战争耗费为一战的13倍[9]。随着环境的污染、能源的枯竭,自然资源往往成为诱发战争冲突的导火线,二十世纪50年代以来的多次战争表明了这一点。但是战争只能导致死亡和贫穷、灾难和不幸,加剧人与大自然的矛盾,造成自然环境的巨大破坏,自然资源的巨大浪费。
以上种种以邻为壑甚至以邻为敌的行为,无异于饮鸩止渴,也背离了各大传统宗教所共同具有并构成共同特征的“黄金法则”。佛陀教诲我们:“在我为所不喜不悦者,在人亦如是,我何能以己之所不喜不悦加诸他人。”(《相应部》v353.35-342-2)《马太福音》告诉人们:“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摩诃婆罗多》开导人们:“不要那样对待别人,就像不愿意他人那样对待你一样;期望别人也是如此,你所向往和渴望于别人的,自己也应做到——这就是律法的全部,千万留意。”(Mahabharata Cited in Das P398)穆斯林《圣训》教导人们:“你自己所希望得到的,施及于众人,你自己所讨厌的,不要施与别人。”[10]……但问题是,今天世界各国是否遵循这个人类各大宗教所共同具备并构成共同特征的“黄金法则”?是否拥有世界各大宗教的这些原初的伟大的教谕?实际上有许多国家背离了作为人类智慧宝藏的宗教教谕。诺贝尔奖获得者、科学家莱纳斯·鲍林在谈到“黄金法则”时痛心地指出:尽管世界上的大多数男女都接受了这种经过很多伟大的哲学家和宗教领袖们阐述过的伦理道德法则并遵循这种法则,但国家的行动却几乎完全为其自身的利益所决定……它拒绝接受——建立在伦理道德原则基础上的原则,依靠战争或战争的威胁作为解决争端的机制。但什么是国家间相互交往的“黄金法则”呢?它似乎是:“以你能找到的最凶恶的借口去对待他国。”[11]实际上,“黄金法则”不应当只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宗教、一个团体内部成员之间的道德伦理准则,更重要的是不同宗教、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之间的道德伦理准则,这一点,在世界进入全球化的今天,在全球性问题日益凸显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不同宗教、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之间的冷漠无情、以邻为壑、冲突争端、战争流血只会造成更多的无辜生命生灵涂炭,更大规模的自然灾难和资源消耗,从而加剧地球和人类的危机。当前人类面临的每一个危机都不是哪一个或几个宗教、民族、国家能独立承担、独立消解的,只有靠全人类通力合作携手共进才能解除,无论是贫富分化、人口爆炸、难民流动,还是环境污染、水源短缺、生物多样性减少、温室效应、核武扩散。因此,全球化的人类,全球性的问题,要求有一个全球伦理准则为基础,这个基础就是各大宗教所共同启迪的人类智慧——“黄金法则”。不仅是个人之间、民族之间、宗教之间、国家之间,而且是人和所有生命之间、人和大自然之间的伦理准则,如果背离了“黄金法则”这个宗教智慧,我们将一无所成,我们将别无出路。
(1)目前,全世界每天有140种生物灭绝。20世纪灭绝的鸟类近30种,现存9000余种鸟类中有近千种面临灭绝的危险。若按现在的灭绝速度,在今后的100年内将有209个爬行动物物种和242种鱼类灭绝[12],生物多样性的锐减由此可见。但更令我们痛心的是,我们对那些因为贫穷不堪、为求生存而捕猎动物、砍伐森林者,只能心怀无限的悲悯而无法去指责这些可怜的人们。国际社会应该可以在改变这一局面方面做得更多、更好——帮助贫穷国家的人民,同时也是帮助自己。“善者吾善之,不善者亦善之,得善矣。”(《道德经》四十九章)
(2)发达国家对生态危机负有更为直接、重要的责任。艾伦·杜宁指出:“在工业化国家,燃料燃烧释放出了大约四分之三的导致酸雨的硫化物和氮氧化物。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有害化学废气都是工业化国家的工厂生产的,他们的军用设备已经制造了世界核弹头的99%以上,他们的原子工厂已经产生世界放射性废料的96%以上。并且他们的空调机、烟雾辐射和工厂释放了几乎90%的破坏保护地球臭氧层的氟氯烃。”[13]不仅如此,如今地球上生活富裕的国家的25%的人口消耗了75%的能量,消耗了80%的世界商业性能源。1980年,每个美国人消费的能源约为260460磅,而肯尼亚人为440磅,埃塞俄比亚为55磅。正是这些为数不多的高能消费者,一般是在工业化国家,要对由于使用矿物燃料而引起的环境破坏负主要责任,每一个北美人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至少是生活在亚洲的人(日本除外)造成数量的十倍[14]。发达国家难道不应该对拯救生态危机负起更大责任吗?通过世界市场机制廉价使用发展中国家自然资源,转嫁危机,不是扬汤止沸便是割肉补疮。我们并非有意把造成生态危机的责任归咎于某些国家,而是说明发达国家有责任也有能力协同世界各国,承担历史责任,发挥主导作用,为消除贫困、消除人类共同危机做出实际的努力。毕竟地球只有一个,不应为保护本国利益而放弃责任、阻挠国际社会解决全球性问题的实际行动。如美国就在1992年的巴西环境和发展大会上阻挠大会通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国际协议。内罗毕会议,美国政府仍对签署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协议持消极态度。《太上感应篇》说:“见人之得,如己之得,见人之失,如己之失。”《利未记》告诫人们:“你应爱邻如爱己。”更何况地球是我们人类共同的家园。“这个地球难道不是我们人世间的宝贵家园吗?难道它不值得我们热爱吗?难道人类的全部才智、勇气和宽容不应当都倾注给它来使之免于退化和破坏吗?我们难道不明白,只有这样,人类自身才能继续生存下去吗?”[15]
(3)无论是对贫穷国家吝施援手还是以邻为壑,以邻为敌,抑或是为一国之私,放弃作为地球成员应尽的责任,消极对待保护地球的国际性行为,都构成对后代人生存的严重威胁。1989年,第15届联合国环境署理事会通过了《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重申“可持续发展,系指满足当前需要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的能力的发展。”1992年巴西环境和发展大会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框架,主要包括生态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每一种可持续发展都需要我们人类以世界各大宗教共同启示的“黄金法则”作为其面向未来的价值观念的引导,没有国界的生态危机以及没有国界的全球伦理都凸显了具有超越的、普遍的、永恒价值的“黄金法则”的重大意义。由于地球生态学系统是一个整体性的有机结构,这就决定了生态危机具有整体性影响的特征。瑞典科学家发现本国的湖泊有酸化过程,经过研究发现,瑞典80%的酸雨雪是由英国和德国工业城市排放的二氧化碳造成的;澳大利亚每年的空气中悬浮颗粒物的增多与中国的春耕大忙有密切的联系。
诸如此类,不一而足。都表明了生态危机之普遍性、整体性,必须诉诸全球人类的共同努力才能消解危机,保持持续发展,而这又必须有共同的为人类所共同遵循的全球伦理,输出危机、转嫁污染,最后必然危及自身。“在生态环境问题上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而成为可以逃脱生态灭绝的诺亚方舟。被输送出国的污染物无论距离输出国多么遥远,仍然存在于全人类共同赖以生存的生物圈内,最终还是会随同这个庞大生态系统的物质流动循环而殃及输出国自身的生态网。”[16]全球伦理是解决全球性问题的必然要求,而各大宗教所共同具备并构成其共同特征的“黄金法则”则是这种全球伦理的价值基础和价值源头。
1993年8月29日至9月4日在美国芝加哥召开的第二届世界宗教会议,发表了《走向全球伦理宣言》,呼吁建立一种全球伦理,指出当代人类苦难的根源或症结之一是当代人类的道德危机。“没有新的全球伦理便没有新的全球秩序。”[17]来自宗教界的建立全球伦理的声音,引起了全世界的广泛反响,产生了深刻而持久的影响。显示宗教伦理对世界世俗伦理的强劲摄受力,也显示了全球伦理对宗教伦理资源的强烈诉求。“20世纪以来的世俗伦理学研究所真正缺乏的,恰恰是宗教伦理学研究所具有的那种对普世伦理的学术信念和理论承诺。”[18]因此之故,全球伦理的提出者是世界宗教界而不是伦理学界。这也对世界宗教界提出一个无法回避、必须正视的现实问题:世界各大宗教如何从人类的共同富祉出发,不带偏见和狭隘,互相理解和沟通,互相欣赏和宽容,发扬仁慈和善意,避免敌视和仇恨?首先应把“黄金法则”用为处理各宗教间各教派间差异、对立、冲突的共同准则,实现多元宗教间的充分沟通、交流、对话,弘扬世界各大宗教都具有的慈悲、仁爱、善意、同情、宽恕、互助的宗教精神。只有实现世界宗教界间团结互助,才能实现世界各国的团结互助;只有在世界宗教间实行“黄金法则”,才能把“黄金法则”教导给世人,在各国间实行“黄金法则”;只有世界宗教和平发展,世界人类才能和平发展。不同宗教之间的关系,应是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地域间关系的典范、楷模。世界人类瞩目着世界宗教,世界宗教必须不负使命。
其次,世界各大宗教应携起手来,共同促进世界不同文明间的交流、对话,把“黄金法则”这一人类不同宗教的共同智慧带给不同文明的人类社会,使不同文明的人类和谐、友爱、互助,避免敌视、冲突、仇恨,禁绝战争、流血、屠杀。通过宗教的力量特别是“黄金法则”这一宗教智慧的力量,消解人类面临的共同危机——从贫富分化到生态危机,从核武器扩散到战争流血。通过宗教的力量实现人类社会的彻底转变,使人类生活在爱的光辉之中。
我们不应该过分强调不同文明之间的差别对立与冲突,因为人类是一体的,文明间具有更多的共性,世界各大宗教都拥有构成它们共同特征的“黄金法则”,就是一个明证。文明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共通的,它们都促成人类的爱和团结,而不是恨和冲突。塞缪尔·亨廷顿把人类文明分为八类,并把宗教作为各种文明的体现或象征,即:“(一)西方即基督教文明,(二)儒教主要是中国文明,(三)日本文明,(四)伊斯兰文明,(五)印度教文明,(六)南斯拉夫即东正教文明,(七)拉丁美洲文明。可能还有的(八)非洲文明。”这种割裂文明的共通性,强调其对立性,并把许多因权力、财富分配不公,以及大国不尊重小国而引起的冲突,归咎于不同文明、不同宗教之间的冲突,是极其荒谬而且有害的。正如麦哲所正确指出的那样:“冲突的真正原因是社会经济,而不是文明——或许在有些情况下,文明的差异甚至有助于避免战争。”[19]过分强调文明、宗教间的冲突,无论动机何在都可能变成一个自我实现的预言,按亨廷顿本人的话:“即文明的冲突由于我预测其可能发生而增加了发生的可能性”[20]。这决不是没有根据的杞人忧天,而是已有危险迹象的确切之论,全人类都必须警惕鼓吹文明冲突的思想和活动,无论出于什么动机,人类应该树立起这样一个基本的信念:文明是相通的,其本质是相同的,任何文明都要求我们宽容、爱人、善良、慈悲、助人而不是仇恨、冲突、战争和流血,世界各大宗教中共存的“黄金法则”给这一信念以有力的支持。
资料来源:
[1]倪世雄《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471页。
[2]同上,第480页。
[3]王振华《为减债--穷国向富国讨“说法”》(《半月谈》内部版),2000年第10期。
[4][德]彼得·科斯洛夫斯基《伦理经济学原理》“前言”,孙瑜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5] Townshend, The Heart of the Gospel,第114-115页,转引自:[美]H. T. D 罗斯特著《黄金法则》,华夏出版社,2000年,第83页。
[6]印顺《学佛三要》第117、120页。
[7]印顺《药师经讲记》第133页。
[8]李培超《自然的伦理尊严》,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66页。
[9]同上,第193页。
[10] Sukhanan-I-Muhammad Nos.14,21,63,306(Teheran,1983)Cited in Donaldson,studies in Muslim Ethics,P82。参见[美]H. T. D 罗斯特《黄金法则》,华夏出版社,2000年1月。
[11] Pauling, World Morality and World Peace,第136-138,141页。
[12]李培超《自然的伦理尊严》,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66页。
[13]艾伦·杜宁《多少算够——消费社会与地球未来》,毕聿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9-30页。
[14]施里达斯·拉尔夫《我们的家园——地球》,夏堃堡等译,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86页。
[15]芭芭拉·沃德、勒内·杜博斯《只有一个地球——对一个小小行星的关怀和维护》,吉林人民出版,1997年版,第260页。
[16]陈敏豪《生态:文明与文明前景》,武汉出版社,1995年版,第342-343页。
[17][德]孔汉思·库舍尔《全球伦理——世界宗教会议宣言》,何光沪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9页。
[18] 万俊人《现代性的伦理话语》,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60页。
[19] Michael Magarr,“Culture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A Review Essay”The Washington Quartenly,spring 1996。
[20][美]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文版序言,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