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音 | 2001年第7期 (总第203期) 第22页 |
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史学传统的国家,现存史籍数量之丰、内容之广、体裁之多都是举世无双的。但是,受儒家思想影响的“正史”往往轻忽对佛教史实的记载。中国古代佛教的历史主要是由高僧大德用各种形式记录保存下来的。已故玉佛寺住持震华法师继承了这一传统。他以难行能行、勇猛精进的精神刻苦治史,为现代中国的佛教史学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震华法师1919年于江苏兴化县圆通庵出家,时年11岁,始获就学机会。后依超岸寺守培法师学习经教,又从竹林佛学院霭亭老人学修,前后攻读仅九载。他早年即有研究佛教史学的志趣,读书性近史部,尤喜广览佛教史乘。他天资聪颖,博闻强记,对佛门掌故、古今轶闻“一经耳根,鲜有忘失”[1]。在竹林佛学院任教期间,他勤阅《续藏》,研讨佛教史实必尽其原委、穷其演变;主讲的佛史引人入胜,听者赞叹得未曾有,足见其佛教史学造诣之深。
震华法师是在相当艰困的条件下从事佛教史学著述的。1932年,他在任教的同时兼任竹林寺监院,工作十分繁重。他乘授课和法务之隙,博采史籍,日夜笔耕,久之伏案成病,劳累至咯血,犹不肯少休。1937年秋,日寇入侵,竹林寺半毁于火,百废待兴。他率众修葺之余,仍著述讲课如故。其时,编著之难除时间欠缺外,史料亦不易搜集。战火将其藏书尽行焚毁,参阅无从,不得不登门求借,致函问讯,或利用假日外出挂褡抄书,甚至在寺院垃圾堆里、师友笔记簿中寻觅资料。用力之勤,非同一般。1942年4月,震华法师受上海玉佛寺之聘创办佛学院,旋又受任住持,负荷重于竹林寺。他昼日处理寺务和教务,深夜笔不停挥,编纂了多部著作,费11年心血编撰的《中国佛教人名大辞典》亦有望告成。1945年秋,因久处繁剧,心力交瘁,乃归隐夹山,潜心编著。但终因积劳过度,旧病复发,于1947年3月10日病故,年仅三十九岁。弥留之际,惟以大辞典和诸稿未能出版为憾。
震华法师生前曾言:“教育和著述,即为吾之生命及志愿,以外非吾所措意也。”[2]他确实毫无保留地将短暂的生命奉献于佛教教育和史学著述事业。他主持的竹林佛学院和上海佛学院僧才辈出。他的遗著有28种之多,其中属于佛教史学范畴的有18种,涉猎广泛,体裁多样,诸如:佛教专题史——《僧伽护国史》;佛教断代史——《清代佛教纲要》、《清代佛教年鉴》;佛教地方志和寺志——《兴化佛教通志》、《泰县佛教通志》、《夹山志》、《夹山年谱》、《回龙山志》、《圆通庵志》、《玉佛寺志》;尼僧传记和专集——《续比丘尼传》、《比丘尼轶事丛考》、《比丘尼表彰集》;佛教对外文化交流僧传——《东渡弘化高僧传》、《入华求法高僧传》;佛教文化考证——《佛塔考略》等。至于散见诸佛教杂志的史学著述更不胜缕指。当然最重要的著述当推《中国佛教人名大辞典》。在仅仅十余年的业余时间内,震华法师的佛教史学著述竟有如此丰硕的成果,足见其治史的才智和著述的勤奋。
回顾震华法师佛教史学著述概况,既为之感佩,又为之惋惜和遗憾。由于日寇侵华,战火纷飞,震华法师的许多积稿或化为灰烬,或遗失乱中,或未能定稿刊印,至今出版存世的史学著述仅有四、五种,但从中仍可见震华法师对现代中国佛教史学的贡献至少有以下两项:
一、拓展了佛教史学课题,填补了某些空白。首先要提及的是震华法师开创编纂的《中国佛教人名大辞典》。中国佛教史学十分重视为高僧大德树碑立传,各类僧传构成了中国佛教史籍的主体,保存了极为丰富的佛教史料。要直接从为数众多的僧传、地方志等史籍中查阅佛教人物相当不便,这就需要编辑人名辞典这类工具书。早在三十年代,我国已有《中国人名大辞典》问世,内载佛教人物六七百名,然有些重要佛教人物漏落未刊,且多处出现讹误。震华法师为弘扬先哲伟业,方便后人学研,于1932年发心编纂《中国佛教人名大辞典》,这在当时是需要非凡眼光和魄力的。震华法师以锲而不舍的精神一身任之,广搜资料,抄写剪贴,皆无旁贷,终于在浩如烟海的史料中觅得22357人作为辞典条目并撰写了大部分释文。鉴于当时中国从未有人编纂过佛教人名辞典,震华法师的这项工作当属首创,填补了中国佛教史学辞书的一个空白,故时人殷切期望此书早日出版。夏丏尊先生曾在文中言及此事:震华法师“留心古德遗献,尝辑有佛教人名大辞典若干卷,以频年兵燹残稿仅存,远近缁素咸请及时刊行,用资观摩。”[3]惜辞典尚未补正定稿,震华法师已逝世。今幸有王新居士等费心整理、核对充实,终克完成。此辞书起自秦汉佛教传入东土,迄至当代,汇集了汉传、藏传、南传有影响的僧尼、居士及其他与佛教有关的人物。释文简明扼要地介绍人物的生平事迹、学历师承及主要著作等,实为一篇篇佛教人物的略传,且注明资料出处,便于读者查考原书。是书对佛教、哲学、思想史、社会史、文化史等研究者及有关工作人员、佛教信徒皆有参阅价值。
佛教在传播发展过程中曾与国家社会发生密切关系。此类资料零星散刊于史籍中,缺少搜集整理,更无人编著专史。震华法师慧眼独具,撰写了《僧伽护国史》,拓展了佛教史学的研究课题。此书搜集汇编了僧伽爱护和保卫国家社会的许多史实:有的收录了动乱时期僧伽抗敌、止暴、说降、荡寇、殉难等突出事迹;有的记载了和平时期僧伽赈灾救灾、举办各种社会救济事业(诸如办义赈会、养济院、医院、义校,设义渡、凉亭、茶巷,掘义井,导江河,修桥铺路,收埋遗骸等)。其中,作者采集的抗日战争时期闽南佛学院学僧及释星道、立明、亮山等僧人募款劳军、率徒抗敌的事迹,更是证实我国僧众具有爱国传统的可贵资料。《历史上僧人参政之光辉》是护国史出版十余年后作者获得新材料而编写的,论述了佛教的政治思想和护国之道,列举了佛教如何补政治力量之不足和历代僧伽参议政治的史实。震华法师其它史学著述如《清代佛教年鉴》、《清代佛教纲要》、《东渡弘化高僧传》、《入华求法高僧传》等在三四十年代亦具开拓性,惜未能刊行。
二、保存汇集和整理了中国佛教的某些史料,尤其是关于尼僧和地方佛教的史料。中国比丘尼始于晋代净检,之后代不乏人,且高尼辈出,但从萧梁释宝唱著《比丘尼传》后,再无人为她们立传。震华法师广搜佛教史籍及语录、塔铭、碑记、诗文集中有关尼僧的材料,编撰了《续比丘尼传》,续写了萧梁至民国千余年间比丘尼总传。此传分六卷,其中传主200人,附见47人,共247人,或简或详地记载了这些比丘尼的家庭身世、出家经过及主要事迹,为我们留下了不少有价值的比丘尼史料。记录最多的是当时尼僧诵经、念佛、受戒、习禅、弘法、布施、刻经、建庙、塑像等宗教活动。如唐长安尼法愿晨夕披诵《法华》、《般若》、《摄论》等经论,并对信众讲经说法,弟子有数十人,可谓唐代女经师。又如书中对唐长安济度寺尼惠源出家受具足戒经过作了概述,还列入了传戒师名单,可见唐代尼僧传戒简况。宋苏州延圣院尼法珍及其徒断臂刻《碛砂藏》事迹也载于其传内。从一些尼传中可以看出,宋代和清初习禅尼僧颇多,有些成了名副其实的女禅师,留下了她们的悟道风貌、上堂法语和著述名称。如宋苏州西竺寺尼智运有《明心录》行世;宋平江尼文照为吴中尼刹禅林之祖,其上堂法语妙义隽永,刊于灯史;清嘉兴伏狮院尼行刚几经周折参禅开悟,留有《祗园刚禅师语录》二卷,入《嘉兴藏》。明代、清中叶至民国修净土法门的尼僧较多,如无为、广觉、袾锦、本印、道愿、慧照、朗然、妙成、果仁、大悟等。其中袾锦为莲池大师袾宏在俗时之妻,曾著《七笔句》,提倡妇女念佛,广为流传。有些尼僧长于弘法,甚至远赴海外弘扬正法。如唐藤州通善寺尼智首通晓毗尼,与同辈三人随鉴真大师渡海赴日,以正法化彼女众。民国初年镇江雨花庵尼素密曾往日本弘法,后移居香港凤凰山创建楞严坛。《续比丘尼传》还记录了当时妇女受封建婚姻制度压迫而出家的情况,如竺礼、崇范、无垢、莲贞、明修等。其中明修因寡居被夫兄强行逼嫁,不得已入嘉兴宝珠庵出家为尼;通州鸿宝寺尼无垢因婚姻不幸而出家,晚年贫病不起,坠楼而死。本书相当多的篇幅记录了当时尼众人才辈出的史实,有些比丘尼可谓工诗善画的才女。如唐西蜀慈光寺尼海印,才思清俊,落笔成韵,诗作被收入《全唐诗》。明莒州尼悟莲,其诗人争传诵,有《清端阁诗》问世。清泰州青莲庵尼德日聪慧工诗,著《镜奁十咏集》,其妹德月亦祝发庵中且能诗。时人写题壁诗颂两姐妹曰:“诗人冰玉两婵娟。”此外,还有苏州般若庵尼妙惠著《昙花轩集》、金陵尼曙光著《红于词》,皆名闻当时。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极少提到妇女的创作成就,更不用说尼僧。《续比丘尼传》的这些记载弥足珍贵。
要深入研究佛教如何在民间被信奉的历史,地方佛教志和寺志是重要的史源。震华法师甚重视这方面的工作。他编纂的《兴化佛教通志》及一批山志寺史汇集保存了不少有价值的佛教史料。兴化因殊缘胜,佛教之兴盛非一般县市可及。清人赵杞尝言:“兴邑好礼佛而高僧遂四方云集。”[4]震华法师为编该县佛教通志,广搜散佚,实地采访,使此书内容翔实可信。如卷二内记载的包括道忞、弘储、超广、超源、范仲淹、郑板桥、魏源等在内的僧彦居士事迹,即参阅了89种著作,采访了51人次。此志编辑汇集了兴化佛教的兴衰沿革、梵宇建置、僧彦尼范、大德法要、碑记塔铭等诸多史料,其中不乏具有参考价值者。如卷一寺史内附入禅宗继承总表、临济宗传承表、曹洞宗传承表、律宗传承表等;卷三辑有兴化或与兴化有关的禅师机缘语录,可供深入研究禅宗等宗派史者参阅。再如卷四《乾明寺置田燃灯记》、《法华庵住持厂岩续置田地碑记》等载有寺庙购买田亩数及价银,可知当时基层庙产之一斑及康熙年间田亩市价;《上方寺碑记》等列有多条针对当时丛林恶习的共住规约,可作清代佛教衰落的例证。碑记中有关关帝庙的五篇、太公庙的二篇及卷十的佛门掌故等,有助于我们了解清代民间信仰习俗。卷四“上谕”及一些僧传碑记中,录有雍正、乾隆对兴化高僧的谕旨及奉诏入京、顾问奏对、编修《龙藏》、赏赐额联衣钵等史实,可作研究清王朝与佛教关系的参考资料。此外,卷一“梵宇”和卷八“杂文”记录了日寇对佛教寺庙的破坏。以兴化为例,1936年以前大小寺庙共609所,“七·七事变”后遭日寇焚烧轰炸,完整的寺庙十不及三四。通志亦载有旧军队中贪官污吏拆庙肥己的事例:“兴化某军积极构建工事无所取材,于是遍拆庙宇。其实公用者不及一二,余皆为下级军官变价入己,且有登门索贿等敲诈情事,僧尼一日数惊,不堪其扰。”[5]
震华法师著述的佛教史学著作,经初步分析似有以下特点:
(一)以“借史鉴今,启迪后人”为主旨选题立项
震华法师治史有其明确目的,选择的课题多从时代和佛门的实际需要出发。如:“九·一八”事变后,国人皆谈爱国护国,独无人提及僧伽爱国的事实,甚至有人抨击僧众置身事外。震华法师为此而撰《僧伽护国史》,以“矫正时论僧徒消极之说”[6],同时也“用以警觉缁侣”[7],激励僧众投入抗日爱国行列。抗战以后,寺破僧残,加之近代佛门“宗则古规尽失,律则毗尼废而不讲,教则统绪难寻”[8],大虚法师等提出的整顿僧制计划亦难以推行。针对这种情况,震华法师撰写《历代僧制泛论》,阐明僧制的本质和重要性,回顾评析历代僧制适时契机不断演进的简史,从历史的角度强调僧制整顿改革的必要性。鉴于末法时期不少尼僧盲目为尼,“身虽出家,心不知道而亦不求其知,以为出家止于薙发染衣而已”[9]。震华法师化三载时间编著《续比丘尼传》,为尼众立范借鉴。其序诗曰:“……感此耕余目,擒词著彼仁,宁惟箴史阙,亦可范同伦”[10]。其师守培法师在序中进而叙述作者“范同伦”之愿:“观古伤今,悲尼众之不振,是以采访过去有道之高尼,以为今后释子之龟鉴……观彼比丘尼我亦比丘尼,彼既如是我亦应如斯。彼比丘尼尚能如斯而我比丘尤不能不如斯。此虽文字之般若,实为振兴佛教援引迷途之梯航也。书成问序于余,余略述著者之志愿。”[11]此外,震华法师编纂的《夹山志》、《夹山宗谱》、《圆通寺志》等山志寺史,皆旨在“照示祖德幽光,启发后学心志”[12],“藉以绵延祖德,示子孙以规诫云尔”[13]。
(二)以“在教言教,契理契机”为准则治史论事
作为一个虔诚的佛教徒,震华法师在治史时总是站在佛教的立场,用佛教义理观察分析史实,评论世事。如震华法师编著《续比丘尼传》有批评重男轻女的用意,但这是本着大乘佛教“法性平等无差别”的教义,与世法出于“反封建等级思想”有所区别。其自序谓:“原夫法性平等,本无男女差别。良以一切众生,从无始来,昧失本因,起惑造业,循名著相,横生计执,遂致形成依正假名,不出根尘妄习,非唯著我躭人,益复重男轻女……。”[14]依大乘教义包括男女在内的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本来平等无差别,只因迷惑妄想,才执着人我男女轻重等名相。这种彻底的佛教平等观,使《续比丘尼传》取材更为广泛,相当多平民出身、小邑乡村的比丘尼被收录立传,与《比丘尼传》偏重记载住在城市、为帝王贵族所供养的比丘尼有异。《僧伽护国史》对“护国”的含义与社会上一般人士的理解也有区别。作者首先列举佛史,肯定释迦牟尼大悲救世、改革印度国俗,就是一个护国的良好模范;指出佛经中处处可见护国言论,佛法有益世道人心,本身即能护国;强调“这种正本清源的方法,正是护国的真义”[15]。在谈到僧伽如何护国时,作者提出依小乘精神行去,真正自利,做好本份以内的事业,为“消极护国”;依大乘精神行去,真正利他,兼做本份以外的事业,为“积极护国”。显然,作者是以大小乘基本含义作为区别积极护国与消极护国的准绳。
在不违背佛教基本教义的前提下,震华法师也因人因事契机论事。如护国史第一章《僧伽护国的疑问》,作者列举了时人对僧伽能否护国的种种疑问,并以教义真谛、历史事实和戒律基本精神回答了这些疑问。在回答僧伽因护国而杀敌是否违戒这一疑问时指出:“戒杀本是慈悲宗旨”,但是,如果坐看敌人挥刃杀我同胞,“实与大慈悲主义不合。因此倒不如内存菩萨心肠,外现金刚怒目,歼灭少数敌人,救活多数生命”,“虽犯杀戒,却是护国爱民的菩萨心所驱使,不但不成罪过,反而积了功德”[16]。《历代僧制泛论》在评析历代僧制时认为:“诸祖制立规条,贵于活泼运用,等于学参话头,不可死于言句之下,必须翻转身来方得受用。”[17]《历史上僧人参政之光辉》一文以古德为例,主张高僧在恪守“不废道业”、“不毁戒条”、“不营俗务”的严格信条下,可以随缘应世,“为护国救民而参议政治,因参议政治而护教度生”[18]。
(三)以“继承传统,有所变通”的史法编书著文
震华法师史学著述的体例基本上继承中国佛教史学的传统。这大概与他受学于私塾寺庙又饱读佛教史籍有关。他的《续比丘尼传》编述体例大致与《比丘尼传》相仿,仅有细微不同处。全书不分多科,基本上一人一传,与传主有关或类似的人物在传中附带叙及。人物先后编次以朝代为序,同一朝代一般以传主生卒时间为序,篇目均冠以传主所在地名和寺(庵)名。《兴化佛教通志》继承了传统地方志体裁,又根据兴化佛教实际情况稍有变更。《通志》分十卷,每卷又列若干目。卷首“教源”目为兴化佛教弘传概述,以下各卷文字上虽未表“志”,实含“志”的内容。如卷一“梵宇”目,实为兴化“寺庙志”;卷二“僧彦”、“尼范”、“居士”、“信女”四目,实为兴化佛教“人物志”;卷四至卷九的“碑目、书目、塔铭、记、序、传、诗、杂文”等目,实为兴化佛教“金石志”和“艺文志”。与一般方志不同之处为:卷三“法要”目记载了兴化历代高僧的机缘语录;卷十“记事”目以帝号甲子记年,编载了唐贞观三年巳丑至民国三十二年癸未年间兴化佛教史实238条。因此,《通志》的体例实以“志乘体”为主,同时吸取了“灯录体”和“编年体”某些长处。
随着西方现代研究史学方法的传入,我国史学著作体例和写法有所变化。震华法师的《僧伽护国史》也受到影响。此书不同于佛教传统史籍大多以记述史实为主、稍加评赞的格式,而是史论结合。全书分四章,外加开头的“弁言”和结尾的“余论”。“弁言”和第一章《僧伽护国的疑问》、第二章《僧伽护国的思想》以论为主,用史证论;第三章“僧伽护国的设置”以史实为主,夹叙夹议;第四章“僧伽护国的史实”,则皆录史实。“余论”附有一表,将僧伽护国的史实加以归纳,使读者一目了然。全书大多以现代文辞表述,有些篇章议论风生,颇有气势,比一般史籍引人阅看。
震华法师对佛教史学的贡献足以证明,他是三四十年代僧伽中少有的史学俊才,是现代中国承前启后、卓有成就的“佛门史学家”。可惜他英年早逝,未能尽展其才。苇一等祭文谓:“苟能终老林泉,专治史学,赞宁义楚未可专美于前。”[19]这并非过誉之词,而是中肯的评语。
注 释:
[l]莲庆:《痛念亲教震华法师》,见《碧岩文选》第86页,南洋佛学书局,1977年版。
[2]转自《痛念亲教震华法师》第88页。
[3]夏丏尊:《兴化方外诗征序》,见《兴化佛教通志》卷五,上海佛学书局,1944年印行。
[4]赵杞: 《一瓣斋诗集序》,见《兴化佛教通志》卷五。
[5]震华:《兴化佛教通志》卷一。
[6]震华:《自述行略》,见《碧岩文选》第78页。
[7]濮一乘:《上海玉佛寺震华实禅师铭塔》,见《碧岩文选》第81页。
[8]震华: 《历代僧制泛论》,见《碧岩文选》第2页。
[9][11]守培:《续比丘尼传序》,见《兴化佛教通志》卷五。
[10][14]震华:《续比丘尼传序》,见《碧岩文选》第68页。
[12]震华:《夹山宗谱序》,见《碧岩义选》第65页。
[13]震华:《昭阳圆通庵志序》,见《碧岩文选》第67页。
[15]震华:《僧伽护国史》弁言,见《碧岩文选》第57页。
[16]震华:《僧伽护国史》第一章《僧伽护国的疑问》,上海佛学书局,1933年印行。
[17]《历代僧制泛论》,见《碧岩文选》第13页。
[18]《历史上僧人参政之光辉》,见《碧岩文选》第51页。
[19]苇一等:《六虞传供祭文》,见《碧岩文选》第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