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音 1999 年 第 5 期 ( 总 第 177)23

藏 传 佛 教 称 谓 漫 谈 ( 之 二)

尕 藏 加

二 、 藏 传 佛 教 的 僧 职 称 谓

    藏 传 佛 教 的 僧 职 , 在 教 内 已 形 成 一 整 套 既 严 格 又 分 门 别 类 的 选 拔 制 度 , 它 是 维 系 藏 传 佛 教 寺 院 及 僧 团 秩 序 、 开 展 各 类 宗 教 活 动 的 重 要 组 织 保 障 。 其 称 谓 众 多 , 概 括 来 说 , 大 体 上 可 分 为 封 号 性 僧 职 称 谓 、 学 位 性 僧 职 称 谓 、 戒 律 性 僧 职 称 谓 和 寺 院 组 织 中 之 僧 职 称 谓 。

   ( 一 ) 封 号 性 僧 职 称 谓

    封 号 性 僧 职 称 谓 , 是 由 历 代 中 央 王 朝 授 封 的 一 种 僧 职 称 谓 , 在 藏 传 佛 教 诸 多 僧 职 称 谓 中 最 具 声 望 。 这 类 僧 职 起 始 于 元 朝 , 1260 年 , 忽 必 烈 即 帝 位 后 , 封 萨 迦 派 第 五 代 祖 师 八 思 巴 · 洛 哲 坚 赞 为 国 师 , 授 予 玉 印 , 领 总 制 院 事 , 统 领 天 下 释 教 ; 1269 年 , 忽 必 烈 又 晋 封 八 思 巴 为 帝 师 , 从 而 促 使 了 西 藏 政 教 合 一 制 度 的 正 式 形 成 。 自 此 西 藏 政 教 合 一 制 度 对 藏 族 地 区 的 社 会 产 生 了 深 远 的 影 响 。

    大 宝 法 王 , 是 明 朝 对 藏 传 佛 教 噶 举 派 高 僧 活 佛 授 予 的 僧 职 称 谓 。 1406 年 , 噶 玛 噶 举 黑 帽 系 第 五 世 活 佛 德 银 协 巴 应 明 朝 永 乐 皇 帝 之 邀 抵 达 南 京 , 受 到 明 成 祖 的 盛 情 款 待 , 并 受 封 为 “ 万 行 具 足 十 方 最 胜 圆 觉 妙 智 慧 善 普 应 佑 国 演 教 如 来 大 宝 法 王 西 天 善 自 在 佛 领 天 下 释 教 ” , 简 称 “ 大 宝 法 王 ” 。 这 一 封 号 遂 成 为 噶 玛 噶 举 黑 帽 系 活 佛 的 专 用 尊 号 , 沿 袭 至 今 , 如 第 十 七 世 噶 玛 巴 活 佛 就 是 当 今 在 世 的 “ 大 宝 法 王 ” 。

    大 慈 法 王 , 是 明 朝 对 藏 传 佛 教 格 鲁 派 高 僧 授 予 的 僧 职 称 谓 。 1413 年 , 作 为 宗 喀 巴 大 师 大 弟 子 之 一 的 释 迦 耶 希 ( 又 名 绛 钦 曲 杰 ) 代 宗 喀 巴 进 京 应 诏 , 受 到 明 廷 的 盛 大 欢 迎 , 于 141 5 年 被 明 成 祖 封 为 “ 妙 觉 圆 通 慈 慧 普 应 辅 国 显 教 灌 顶 弘 善 西 天 佛 子 大 国 师 ” ; 1429 年 , 释 迦 耶 希 再 次 应 邀 进 京 , 并 在 内 地 留 住 造 寺 传 法 , 遂 于 1434 年 又 被 明 宣 宗 皇 帝 封 为 “ 万 行 妙 明 真 如 上 胜 清 净 般 若 弘 照 普 慧 辅 国 显 教 至 善 大 慈 法 王 西 天 正 觉 如 来 自 在 大 圆 通 佛 ” , 简 称 “ 大 慈 法 王 ” 。

    大 乘 法 王 , 是 明 朝 对 藏 传 佛 教 萨 迦 派 高 僧 授 予 的 僧 职 称 谓 。 1413 年 , 萨 迦 派 高 僧 贡 噶 扎 西 ( 汉 籍 中 称 昆 泽 思 巴 ) 应 明 朝 廷 之 邀 抵 达 南 京 , 被 明 成 祖 封 为 “ 万 行 圆 融 妙 法 最 胜 真 如 慧 智 弘 慈 广 济 护 国 演 教 正 觉 大 乘 法 王 西 天 上 善 金 刚 普 应 大 光 明 佛 领 天 下 释 教 ” , 简 称 “ 大 乘 法 王 ” 。

    大 智 法 王 , 是 明 朝 对 藏 东 地 区 的 藏 传 佛 教 高 僧 授 予 的 僧 职 称 谓 。 明 朝 永 乐 初 年 , 朝 廷 邀 请 岷 州 地 区 的 藏 族 高 僧 班 丹 扎 西 入 朝 , 并 让 他 在 内 地 长 期 留 住 ; 明 宣 宗 时 被 授 予 “ 净 觉 慈 济 大 国 师 ” ; 明 英 宗 时 晋 封 为 “ 西 天 佛 子 大 国 师 ” ; 明 代 宗 时 再 晋 封 为 “ 大 智 法 王 ” 。

    阐 化 王 , 是 明 朝 对 藏 传 佛 教 帕 主 噶 举 派 高 僧 授 予 的 僧 职 称 谓 。 1406 年 , 明 成 祖 封 当 时 任 帕 主 噶 举 派 主 寺 泽 当 寺 第 五 位 寺 主 扎 巴 坚 赞 为 “ 阐 化 王 ” 。

    除 了 以 上 数 位 僧 职 较 高 的 法 王 外 , 明 朝 政 府 授 予 的 藏 传 佛 教 僧 职 称 谓 , 可 谓 不 胜 枚 举 , 诸 如 赞 善 王 、 护 教 王 、 阐 教 王 、 辅 教 王 以 及 西 天 佛 子 、 灌 顶 国 师 、 灌 顶 大 国 师 等 等 , 在 此 不 一 一 赘 述 。

    清 朝 时 期 , 清 政 府 继 续 对 藏 传 佛 教 高 僧 , 特 别 对 格 鲁 派 大 活 佛 授 予 至 高 无 上 的 僧 职 头 衔 , 比 如 达 赖 、 班 禅 、 章 嘉 和 哲 布 尊 丹 巴 等 。 由 于 这 一 时 期 授 封 的 僧 职 称 谓 大 都 是 藏 传 佛 教 界 具 有 广 泛 影 响 并 形 成 制 度 化 的 活 佛 系 统 , 故 准 备 另 文 专 述 。

    ( 二 ) 学 位 性 僧 职 称 谓

    学 位 性 僧 职 称 谓 , 在 藏 传 佛 教 界 具 有 很 高 的 地 位 和 威 望 。 因 为 这 一 僧 职 称 谓 是 极 少 数 僧 侣 经 过 长 期 的 清 苦 修 学 而 获 得 的 一 种 宗 教 学 衔 , 它 能 够 显 示 各 自 在 佛 学 知 识 领 域 具 有 颇 高 的 专 业 水 准 和 身 份 。 这 一 宗 教 学 衔 在 藏 语 中 总 称 为 “ 格 西 ” ( 汉 文 意 译 为 “ 善 知 识 ” ) 。 “ 格 西 ” 中 又 有 不 同 级 别 的 具 体 称 谓 , 诸 如 “ 拉 然 巴 ” 、 “ 措 然 巴 ” 、 “ 林 赛 巴 ” 、 “ 多 然 巴 ” 、 “ 阿 然 巴 ” 、 “ 曼 然 巴 ” 、 “ 噶 然 巴 ” 等 。

    拉 然 巴 格 西 , 是 藏 传 佛 教 格 西 中 级 别 最 高 的 学 衔 , 也 是 藏 传 佛 教 显 宗 中 最 高 的 学 位 。 每 位 申 请 拉 然 巴 格 西 学 位 的 考 僧 , 必 须 在 拉 萨 大 昭 寺 举 行 的 祈 愿 大 法 会 期 间 , 通 过 三 大 寺 ( 甘 丹 寺 、 哲 蚌 寺 和 色 拉 寺 ) 高 僧 提 出 的 佛 学 疑 难 问 题 的 答 辩 , 并 得 到 认 可 才 能 获 取 这 一 宗 教 学 衔 。

    措 然 巴 格 西 , 是 仅 次 于 “ 拉 然 巴 ” 的 一 种 格 西 学 位 。 每 位 考 僧 只 有 通 过 拉 萨 小 昭 寺 举 行 的 大 法 会 , 并 在 拉 萨 三 大 寺 众 高 僧 前 答 辩 佛 教 经 律 论 取 胜 , 才 能 获 得 这 一 宗 教 学 衔 。

    林 赛 格 西 , 该 学 衔 排 在 措 然 巴 格 西 之 后 , 是 某 位 学 僧 在 拉 萨 三 大 寺 中 的 任 何 一 寺 内 通 过 答 辩 佛 教 经 论 而 考 取 的 一 种 格 西 学 位 。

    多 然 巴 格 西 , 是 某 位 学 僧 在 各 大 寺 院 大 经 堂 门 前 的 石 阶 上 举 行 的 法 会 上 通 过 答 辩 佛 教 经 论 而 获 取 的 一 种 格 西 学 位 , 排 在 林 赛 格 西 之 后 。 凡 是 具 备 条 件 的 各 大 寺 院 均 可 授 予 多 然 巴 格 西 的 宗 教 学 衔 。

    除 了 上 述 四 种 不 同 级 别 的 格 西 学 位 之 外 , 还 有 一 些 专 业 性 较 强 的 格 西 学 位 , 比 如 , 阿 然 巴 、 曼 然 巴 等 。

    阿 然 巴 格 西 , 是 某 位 学 僧 在 各 大 寺 院 的 密 宗 学 院 中 通 过 对 密 宗 理 论 的 研 习 以 及 实 践 修 炼 而 获 得 的 一 种 格 西 学 位 。 一 般 而 言 , 进 入 密 宗 学 院 修 学 的 条 件 比 较 严 格 , 其 学 僧 必 须 先 经 过 在 闻 思 学 院 研 读 藏 传 佛 教 五 部 大 论 的 阶 段 , 并 在 此 获 得 毕 业 后 才 有 可 能 升 入 密 宗 学 院 深 造 ; 最 好 是 取 得 上 述 格 西 学 位 中 的 任 何 一 项 后 , 被 选 派 或 推 荐 到 密 宗 学 院 研 修 , 最 后 取 得 阿 然 巴 格 西 的 学 衔 。 阿 然 巴 格 西 的 学 衔 也 有 等 级 差 别 , 如 在 拉 萨 上 、 下 密 宗 学 院 中 取 得 的 阿 然 巴 格 西 学 位 , 是 至 高 无 上 、 最 为 权 威 的 密 宗 格 西 的 头 衔 。

    曼 然 巴 格 西 , 是 某 位 学 僧 在 藏 传 佛 教 各 大 寺 院 医 学 院 长 期 研 习 藏 医 药 学 而 获 得 的 一 种 格 西 学 位 或 藏 医 学 位 。 由 于 医 学 院 所 学 理 论 知 识 极 为 广 泛 深 入 , 而 且 还 要 经 常 进 行 在 野 外 采 药 等 实 践 , 故 其 研 习 时 间 相 对 较 长 。

    另 外 , 藏 传 佛 教 寺 院 中 还 有 “ 噶 然 巴 ” 、 “ 然 绛 巴 ” 等 级 别 较 低 的 宗 教 学 衔 , 在 此 不 一 一 赘 述 。

   ( 三 ) 戒 律 性 称 谓

    戒 律 性 称 谓 , 藏 传 佛 教 同 其 它 佛 教 流 派 基 本 相 一 致 。 比 如 , 藏 传 佛 教 中 的 戒 律 性 称 谓 , 大 体 上 可 分 为 七 类 : 即 格 聂 、 格 聂 玛 、 格 策 、 格 策 玛 、 格 隆 、 格 隆 玛 和 格 罗 玛 。

    格 聂 , 即 居 士 , 又 名 “ 近 事 男 ” , 是 受 皈 并 守 护 居 士 五 戒 而 可 居 留 俗 家 的 男 性 , 也 就 是 指 在 家 行 持 佛 法 的 佛 教 徒 。 其 梵 文 音 译 为 优 婆 塞 或 邬 婆 索 迦 。 居 士 中 又 可 分 为 六 种 : 即 归 依 居 士 、 一 戒 居 士 、 数 戒 居 士 、 多 戒 居 士 、 圆 戒 居 士 和 梵 行 居 士 。

    格 聂 玛 , 即 女 居 士 , 又 名 “ 近 事 女 ” , 是 受 皈 并 守 护 居 士 五 戒 而 可 居 留 俗 家 的 女 子 , 也 就 是 指 在 家 行 持 佛 法 的 女 佛 教 徒 。 其 梵 文 音 译 为 优 婆 夷 或 邬 婆 斯 迦 。

    格 策 , 即 沙 弥 , 又 名 “ 勤 策 男 ” 、 “ 劳 策 ” 、 “ 求 寂 ” 等 , 是 出 家 并 守 护 沙 弥 十 戒 ( 又 说 为 三 十 六 戒 ) 的 僧 侣 。 其 梵 文 音 译 为 室 罗 摩 尼 罗 。

    格 策 玛 , 即 沙 弥 尼 , 又 名 “ 勤 策 女 ” 、 “ 求 寂 女 ” , 是 出 家 并 守 护 沙 弥 十 戒 的 出 家 女 性 或 尼 僧 。

    格 隆 , 即 比 丘 , 又 名 “ 净 乞 食 ” 、 “ 乞 士 ” , 是 受 持 《 毗 奈 耶 经 》 中 所 述 二 百 五 十 三 条 戒 律 的 僧 侣 。 其 梵 文 音 译 为 比 丘 或 苾 刍 。 比 丘 僧 在 广 大 藏 传 佛 教 信 徒 中 享 有 崇 高 的 地 位 。

    格 隆 玛 , 即 比 丘 尼 , 又 名 “ 女 乞 善 ” 、 “ 乞 净 食 女 ” , 是 具 足 受 持 三 百 六 十 四 条 戒 律 的 出 家 女 性 或 尼 僧 。 她 们 在 藏 传 佛 教 界 也 具 有 较 高 的 威 信 。

    格 罗 玛 , 即 正 学 女 或 正 学 尼 僧 , 是 专 为 出 家 尼 僧 受 持 的 介 于 沙 弥 尼 戒 与 比 丘 尼 戒 之 间 的 一 种 戒 律 。 一 般 受 持 此 戒 二 年 后 就 有 资 格 受 持 比 丘 尼 戒 。 其 梵 文 音 译 为 “ 式 叉 摩 那 ” 。

   ( 四 ) 寺 院 中 的 僧 职 称 谓

   寺 院 中 的 僧 职 称 谓 , 也 就 是 在 藏 传 佛 教 寺 院 组 织 机 构 中 任 职 的 各 类 僧 官 的 称 谓 。 由 于 藏 传 佛 教 拥 有 众 多 不 同 的 宗 派 支 系 , 各 个 派 别 都 有 自 己 的 一 整 套 僧 职 体 制 , 而 且 各 派 内 部 又 有 细 微 差 别 , 限 于 篇 幅 , 在 此 就 不 详 述 了 。 但 值 得 说 明 的 是 , 格 鲁 派 作 为 藏 传 佛 教 中 势 力 最 大 、 影 响 面 最 广 的 宗 派 , 它 在 寺 院 中 建 立 起 来 的 健 全 而 完 善 的 机 构 体 制 和 僧 职 制 度 , 对 其 它 宗 派 产 生 了 巨 大 影 响 , 且 各 个 宗 派 纷 纷 参 照 推 行 格 鲁 派 的 寺 院 制 度 , 从 而 使 藏 传 佛 教 寺 院 中 的 僧 职 设 置 在 大 体 上 趋 于 一 致 。 为 此 , 在 这 里 主 要 以 格 鲁 派 为 例 介 绍 藏 传 佛 教 寺 院 中 的 僧 职 称 谓 。

    格 鲁 派 大 型 寺 院 中 的 僧 职 主 要 有 “ 赤 巴 ” 、 “ 措 钦 夏 奥 ” 、 “ 措 钦 翁 则 ” 、 “ 措 钦 吉 瓦 ” 、 “ 堪 布 ” 、 “ 格 贵 ” 、 “ 翁 则 ” 、 “ 郭 聂 ” 等 。

    赤 巴 , 即 “ 法 台 ” 或 “ 总 法 台 ” , 其 宝 座 设 在 各 大 寺 院 的 大 经 堂 内 。 大 经 堂 是 藏 传 佛 教 寺 院 中 的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 重 大 宗 教 活 动 就 在 大 经 堂 举 行 。 “ 赤 巴 ” , 就 是 掌 管 全 寺 一 切 宗 教 活 动 或 事 务 的 负 责 人 , 在 全 寺 主 要 扎 仓 ( 学 院 ) 堪 布 中 推 荐 具 有 渊 博 佛 学 知 识 、 德 高 望 重 的 高 僧 来 担 任 。 如 著 名 的 “ 甘 丹 赤 巴 ” 就 是 继 席 格 鲁 派 祖 寺 甘 丹 寺 宗 喀 巴 大 师 法 统 宝 座 的 享 有 崇 高 威 望 的 僧 职 称 谓 , 它 是 藏 传 佛 教 第 一 赤 巴 。 “ 赤 巴 ” 这 一 职 位 的 任 期 依 各 个 寺 院 的 情 况 而 各 异 。 值 得 提 出 的 是 , 在 历 史 上 不 少 寺 院 的 赤 巴 由 寺 主 活 佛 来 兼 任 。 比 如 , 第 一 世 至 第 五 世 达 赖 喇 嘛 曾 任 哲 蚌 寺 赤 巴 ; 历 代 拉 卜 楞 寺 寺 主 嘉 木 样 活 佛 常 任 该 寺 赤 巴 , 如 此 等 等 。

    措 钦 夏 奥 , 这 一 僧 职 在 各 大 寺 院 中 扮 演 司 法 官 的 角 色 , 负 责 全 寺 僧 纪 纠 察 工 作 , 也 就 是 执 行 寺 院 里 规 定 的 各 项 清 规 戒 律 的 高 级 僧 官 。

    措 钦 翁 则 , 这 一 僧 职 可 以 说 是 寺 院 里 的 教 务 长 , 主 要 负 责 管 理 各 大 寺 院 大 经 堂 内 举 行 的 各 类 宗 教 活 动 。 比 如 , 从 经 常 性 的 诵 经 等 宗 教 活 动 到 举 办 大 型 宗 教 仪 轨 , 均 由 “ 措 钦 翁 则 ” 来 领 导 。 由 于 措 钦 翁 则 时 常 在 大 经 堂 内 领 诵 经 文 , 故 又 俗 称 “ 领 诵 师 ” 、 “ 举 腔 师 ” 等 。

    措 钦 吉 瓦 , 任 这 一 僧 职 的 僧 侣 在 各 大 寺 院 内 充 当 大 管 家 的 角 色 , 主 要 负 责 管 理 全 寺 的 财 物 或 后 勤 工 作 , 堪 称 寺 院 中 的 后 勤 部 长 。

    堪 布 , 又 名 师 傅 、 大 师 、 亲 教 师 等 , 梵 文 音 译 为 “ 邬 波 驮 那 ” 。 担 任 这 一 僧 职 的 高 僧 是 藏 传 佛 教 各 个 寺 院 或 大 型 寺 院 中 各 个 扎 仓 ( 学 院 ) 的 权 威 主 持 人 , 相 当 于 汉 传 佛 教 寺 院 中 的 方 丈 。 由 于 担 任 堪 布 这 一 僧 职 应 具 备 渊 博 的 佛 学 知 识 , 因 而 必 须 是 寺 院 或 扎 仓 中 最 有 学 问 的 德 高 望 重 的 高 僧 , 故 在 藏 传 佛 教 寺 院 中 担 任 堪 布 这 一 僧 职 的 僧 人 大 都 是 获 得 格 西 学 位 的 高 僧 大 德 。

    格 贵 , 主 要 掌 管 各 个 寺 院 或 扎 仓 僧 众 的 名 册 和 纪 律 。 所 以 又 名 为 纠 察 僧 官 、 掌 堂 师 。 实 际 上 , 格 贵 是 负 责 维 持 僧 团 清 规 戒 律 的 寺 院 执 事 , 历 史 上 藏 传 佛 教 各 大 寺 院 的 纠 察 僧 官 巡 视 僧 纪 时 , 常 随 身 携 带 铁 杖 , 故 有 “ 铁 棒 喇 嘛 ” 之 俗 称 。 格 贵 的 职 责 与 上 述 “ 措 钦 夏 奥 ” 基 本 相 同 。

    翁 则 , 是 掌 管 寺 院 大 经 堂 或 扎 仓 经 堂 内 的 诵 经 功 课 和 宗 教 仪 轨 的 僧 官 称 谓 。 由 于 翁 则 常 要 在 法 会 上 指 导 僧 众 诵 经 或 亲 自 领 诵 经 文 , 一 般 由 熟 悉 各 类 经 文 且 声 音 宏 亮 的 僧 人 来 担 任 这 一 僧 官 。 翁 则 的 职 责 也 与 上 述 “ 措 钦 翁 则 ” 相 一 致 。

    郭 聂 , 是 掌 管 各 个 寺 院 或 扎 仓 中 一 切 财 物 的 僧 官 称 谓 。 因 而 又 被 称 为 寺 院 管 理 员 、 扎 仓 管 家 。 郭 聂 的 工 作 性 质 类 同 于 上 述 “ 措 钦 吉 瓦 ” 。

    总 之 , 藏 传 佛 教 的 僧 职 称 谓 真 可 谓 五 花 八 门 、 丰 富 多 采 。 了 解 这 类 称 谓 , 对 于 正 确 认 识 藏 传 佛 教 深 厚 的 文 化 内 涵 和 健 全 的 组 织 制 度 , 以 及 这 些 僧 职 在 藏 传 佛 教 中 发 挥 的 重 要 作 用 , 便 利 各 界 人 士 与 藏 传 佛 教 界 的 交 往 都 具 有 重 要 的 意 义 。